警察甲於執行臨檢勤務時藉職務之便,毆打仇人乙成傷。甲之刑事責任為何?
A刑法第 302 條之私行拘禁罪,並依刑法第 134 條加重其刑
B刑法第 126 條之凌虐人犯罪
C刑法第 277 條之傷害罪,並依刑法第 134 條加重其刑正確答案
D刑法第 125 條之濫權追訴處罰罪
答案與詳解
甲毆打乙成傷構成§277普通傷害罪,又假借臨檢職務機會犯之,依§134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此為標準「不純正瀆職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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