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3 類科共用卷 司法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類科司法四等考試-執行員類科司法四等考試-執達員類科民法概要110 年第 24 題單選題甲與乙訂立買賣契約後,甲受監護宣告。甲對於債務不履行是否應負責任?A甲無行為能力,即使在心神回復中亦毋須負擔債務不履行責任B甲即使在心神回復中,若其監護宣告未被撤銷,對於債務不履行毋須負責C甲若無識別能力,對於債務不履行毋須負責正確答案D甲受監護宣告後無法享受權利與負擔義務,對於債務不履行毋須負責 答案與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