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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概要1104單選題

甲男之叔叔為乙,乙之配偶為丙。乙死亡後,甲與丙結婚,其效力如何?

A有效
B得撤銷
C效力未定
D無效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甲與叔母丙為旁系姻親三親等且輩分不同,配偶死亡姻親關係並不消滅,兩人結婚違反近親結婚限制,依法無效。

為什麼答案是 D

甲與丙為旁系姻親三親等且輩分不同,配偶死亡姻親關係不消滅,違反民法第983條近親結婚限制,依第988條規定無效。

考點:近親結婚限制考點:無效與得撤銷考點:婚姻效力考點:結婚無效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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