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副院長產生之方式為何?
A由立法院院長提名,立法委員行使同意權
B立法委員互選產生正確答案
C由立法院院長指派
D由總統提名,立法委員行使同意權
B正確答案
立法院正副院長均由立法委員互選產生,與行政院體系人事任命完全不同。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立法院組織法第3條規定,立法院設院長、副院長各1人,均由立法委員互選之;任期至該屆立委任期屆滿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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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立法院正副院長均由立法委員互選產生,與行政院體系人事任命完全不同。
口訣:「立院自己選自己」—正副院長都是委員互選,不關總統也不關院長的事。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立法院院長無提名副院長之權,副院長與院長是「同批」由委員互選,非上下隸屬關係。此選項混淆行政院副院長的任命模式。
B✓ 正確
依立法院組織法第3條規定,立法院設院長、副院長各1人,均由立法委員互選之;任期至該屆立委任期屆滿為止。
C✕
院長無指派副院長的權力,這違反民主代議機關內部自主原則。立法院為合議制,首長由成員推選而非指派。
D✕ 陷阱
總統提名+立委同意是「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正副院長的模式,立法院為民意機關,其首長不由總統介入,以維權力分立。
五院正副院長產生方式一覽
| 院別 | 產生方式 | 法源 | 是否需同意 |
|---|
| 立法院 | 立委互選 | 立法院組織法§3 | 否 |
| 行政院 | 總統直接任命 | 增修§3 | 否(副院長由行政院長提請總統任命) |
| 司法院 | 總統提名 | 增修§5 | 立法院同意 |
| 考試院 | 總統提名 | 增修§6 | 立法院同意 |
| 監察院 | 總統提名 | 增修§7 | 立法院同意 |
考生最常把「總統提名+立院同意」的三院模式套到立法院身上(選D),或誤以為副院長由院長提名(選A)。關鍵記憶:立法院是民意機關,內部首長「自己人選自己人」,絕不由總統或院長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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