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多少年,不得擔任情報機關(構)人員,或國防機關(構)之相關人員?
D正確答案
依現行有效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始得擔任情報機關(構)人員或國防機關(構)相關人員,故答案為 D。
為什麼答案是 D
對。第21條明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不得擔任情報機關(構)人員,或國防機關(構)之相關人員。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依現行有效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始得擔任情報機關(構)人員或國防機關(構)相關人員,故答案為 D。
先抓題眼:題目問的是「情報機關(構)人員、國防機關(構)相關人員」的戶籍年限。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這一類較高國安敏感職務門檻是「設籍滿二十年」;若是一般公教、公營事業機關(構)人員、公職候選人、組織政黨,則是十年。故本題選 D。
逐選項分析
B✕
錯。十年是第21條前段對於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關(構)人員及組織政黨的年限,不是情報或國防相關敏感職務的年限。
C✕
錯。十二年並非本條規定數字,屬命題者常用混淆選項。
D✓ 正確
對。第21條明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不得擔任情報機關(構)人員,或國防機關(構)之相關人員。
最容易把第21條的『十年』與『二十年』混在一起。看到公職候選人、公教、公營事業,就想10年;看到情報機關、國防相關人員,就想20年。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