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勞動基準法第 16 條規定,雇主依規定預告終止勞動契約時,下列有關預告期間之敘述何者正確?
A不論工作期間長短,一律要於五日前預告
B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正確答案
C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二十日前預告
D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
B正確答案
勞基法第16條預告期間:3個月~1年前10日、1~3年前20日、3年以上前30日。
為什麼答案是 B
勞基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繼續工作3年以上者,於30日前預告之。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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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勞基法第16條預告期間:3個月~1年前10日、1~3年前20日、3年以上前30日。
口訣:3月10、1年20、3年30(工作越久,預告越長)。
逐選項分析
A✕
預告期間依年資分三級,並非一律五日。且勞基法無「五日預告」之規定,直接錯誤。
B✓ 正確
勞基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繼續工作3年以上者,於30日前預告之。正解。
C✕ 陷阱
20日是「1年以上3年未滿」的預告期間,非3年以上。陷阱是把級距上移一階。
D✕ 陷阱
1年以上3年未滿應於20日前預告,不是10日。10日是「3個月以上1年未滿」的規定。
勞基法第16條預告期間一覽
| 年資 | 預告期間 | 記憶口訣 | 備註 |
|---|
| 3個月以上1年未滿 | 10日前 | 三月十日 | 未滿3個月不須預告 |
| 1年以上3年未滿 | 20日前 | 一年廿日 | C、D選項陷阱處 |
| 3年以上 | 30日前 | 三年卅日 | 本題正解 B |
考選部最愛考勞基法第16條的「年資級距」與「預告日數」對應關係。核心判斷準則是三段階梯:工作未滿一年給10日、滿一年未滿三年給20日、三年以上給30日。考生最常卡在把級距邊界記錯,例如誤以為滿三年才給20日,或把30日跟20日的門檻混淆。記憶訣竅是「年資越長預告越早」,每跨一個級距多給10日,且注意起算點是「三個月以上」才有預告義務,未滿三個月直接資遣不用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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