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第 6 條規定,申請回復臺灣地區人民身分有特定情形者,主管機關得不予許可其申請。下列何者不屬之?
A有事實足認有危害國家安全、社會安定之虞者
B現(曾)擔任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職務
C現(曾)在大陸地區教學、研究、經商正確答案
D現(曾)擔任大陸地區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
答案與詳解
單純在大陸地區從事教學、研究、經商等民間活動,並非法規所列得不予許可之情形,故本選項為題目所求之正確答案。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