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關民法親屬規定之敘述,何者正確?
A非婚生子女經生母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母撫育者,視為認領
B否認之訴,夫妻之一方自知悉該子女非為婚生子女,或子女自知悉其非為婚生子女之時起至遲1年內為之
C非婚生子女認領之效力,自判決確定後生效
D從子女出生日回溯第181日起至第302日止,為受胎期間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本題測驗民法親屬編中關於非婚生子女、婚生否認之訴及受胎期間的規定。受胎期間依法為從子女出生日回溯第181日起至第302日止。
逐選項解析
A非婚生子女經生母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母撫育者,視為認領生母無須認領✕ 易錯陷阱
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因分娩事實即視為婚生子女,無須認領。選項所述之「經認領或撫育視為認領」是適用於「生父」。
B否認之訴,夫妻之一方自知悉該子女非為婚生子女,或子女自知悉其非為婚生子女之時起至遲1年內為之否認之訴期限✕ 易錯陷阱
依民法第1063條規定,婚生否認之訴應自夫妻或子女知悉該子女非為婚生子女之時起「2年內」為之,而非1年(舊法為1年,已修法)。
D從子女出生日回溯第181日起至第302日止,為受胎期間✓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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