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都市更新條例之規定,以權利變換方式實施都市更新時,針對實施權利變換地區,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權利變換計畫書核定後,得公告禁止若干行為。有關前述公告禁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得公告禁止影響權利變換之實施的建築物之改建、增建或新建行為
B得公告禁止影響權利變換之實施的土地及建築物之移轉、分割或設定負擔之行為
C違反該禁止公告者,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限期命令其拆除、改建、停止使用
D公告禁止之期限,最長不得超過5年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依都市更新條例第54條第2項規定,公告禁止之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年」,選項稱5年為錯誤敘述,故本題選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