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財稅行政稅務法規112 年第 18 題單選題
小林公司本期銷售貨物之銷售額為 800,000 元,銷項稅額 40,000 元,進項稅額包括:①一般進項稅額 20,000 元;②機器設備進項稅額 8,000 元;③自用乘人小汽車進項稅額 10,000 元,小林公司本期之營業稅應納稅額為何?
A2,000 元
B10,000 元
C12,000 元正確答案
D20,000 元
C正確答案
銷項稅額 40,000 - 可扣抵進項稅額(一般 20,000 + 機器 8,000)= 應納 12,000 元;自用小客車進項不得扣抵。
為什麼答案是 C
銷項 40,000-可扣抵進項(一般 20,000+機器設備 8,000)=12,000。自用乘人小汽車進項稅額依法不得扣抵,故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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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銷項稅額 40,000 - 可扣抵進項稅額(一般 20,000 + 機器 8,000)= 應納 12,000 元;自用小客車進項不得扣抵。
記住「自用乘人小汽車進項稅額」不得扣抵,直接排除 10,000,剩下加總相減即可。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若誤把自用小客車 10,000 也拿去扣抵,40,000-20,000-8,000-10,000=2,000,是最典型陷阱答案。
C✓ 正確
銷項 40,000-可扣抵進項(一般 20,000+機器設備 8,000)=12,000。自用乘人小汽車進項稅額依法不得扣抵,故剔除。
D✕ 陷阱
若只扣機器設備 8,000 而忽略一般進項 20,000,或只扣一般進項而誤算,會得 20,000,屬半扣陷阱。
進項稅額可否扣抵一覽
| 項目 | 金額 | 可否扣抵 | 理由 |
|---|
| 一般進項稅額 | 20,000 | ✅ 可扣抵 | 營業用支出 |
| 機器設備進項稅額 | 8,000 | ✅ 可扣抵 | 營業用固定資產 |
| 自用乘人小汽車 | 10,000 | ❌ 不得扣抵 | 營業稅法第19條明文排除 |
| 應納稅額 | 12,000 | — | 40,000-28,000 |
題目把三種進項稅額混列,誘導考生全部加總扣抵。關鍵在於「自用乘人小汽車」依營業稅法第 19 條屬法定不得扣抵項目,必須先剔除再計算,否則會落入 A 選項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