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記帳士稅務相關法規概要107 年第 2 題單選題
依營業稅法相關規定,依特種稅額計算之行業中,下列何者得申請按加值型營業稅計算應納稅額?
A保險業出租不動產收入正確答案
B銀行業之利息收入
C特種飲食業
D典當業
A正確答案
金融保險業之「非本業」或「不動產出租」收入,得申請改採加值型(5%)計算,本業仍適用特種稅率。
為什麼答案是 A
保險業出租不動產屬「非銀行、保險本業」收入,依營業稅法第11條規定,金融保險業之非本業收入得申請依加值型計算(稅率5%),而非按本業特種稅率2%或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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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金融保險業之「非本業」或「不動產出租」收入,得申請改採加值型(5%)計算,本業仍適用特種稅率。
口訣:金融保險『非專屬本業』可選 5% 加值型;特種飲食、典當業維持特種稅率不得改選。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保險業出租不動產屬「非銀行、保險本業」收入,依營業稅法第11條規定,金融保險業之非本業收入得申請依加值型計算(稅率5%),而非按本業特種稅率2%或5%。
B✕ 陷阱
銀行業之利息收入屬「專屬本業」收入,依法須按特種稅額計算(稅率5%),不得申請改採加值型。此為最常見誤選,注意「本業 vs 非本業」的區別。
C✕
特種飲食業(夜總會、酒家、有陪侍的茶室等)適用15%或25%高稅率之特種稅額計算,基於政策考量(寓禁於徵)不得改採加值型。
D✕
典當業因進項憑證取得不易,依法採特種稅額計算(1%),且不得申請改採加值型,以簡化稽徵。
特種稅額 vs 加值型適用整理
| 行業別 | 收入類型 | 稅率 | 可否改加值型 |
|---|
| 銀行、保險業 | 專屬本業 | 5%(非屬銀保本業2%) | 否 |
| 銀行、保險業 | 非本業(如租金) | 原2%/5% | ✅可申請5%加值型 |
| 特種飲食業 | 夜總會酒家 | 15%/25% | 否 |
| 典當業 | 全部收入 | 1% | 否 |
陷阱在於「金融保險業」整體皆採特種稅額,但法律特別開放「非專屬本業」部分(如出租不動產、處分固定資產)可選擇加值型。若只記「金融保險業=特種稅額」會誤選 B,須再細分本業與非本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