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記帳士稅務相關法規概要107 年第 6 題單選題
依相關稅法規定,總機構在我國境內之甲公司,民國(下同)107年中出售公司名下於105年購入之土地一筆,該土地相關之租稅負擔何者正確?
A免納營業稅,但需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正確答案
B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但需繳納營業稅
C免納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
D需同時繳納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
A正確答案
土地交易免營業稅(加值型營業稅法§8),但105年後取得土地改課房地合一稅,不併計營利事業所得額,分開計算稅額。
為什麼答案是 A
正解。土地銷售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1款為免稅貨物;但105年1月1日後取得之土地於出售時,依房地合一新制不併計營利事業所得額,分開計算應納稅額,合併報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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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土地交易免營業稅(加值型營業稅法§8),但105年後取得土地改課房地合一稅,不併計營利事業所得額,分開計算稅額。
口訣:土地免營業稅→刪B、D;105年後取得土地要依房地合一新制分開計算稅額→選A。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正解。土地銷售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1款為免稅貨物;但105年1月1日後取得之土地於出售時,依房地合一新制不併計營利事業所得額,分開計算應納稅額,合併報繳。
B✕ 陷阱
顛倒。土地銷售才是免營業稅,而105年後取得之土地反而要依房地合一新制分開計算應納稅額。方向完全相反。
C✕ 陷阱
錯在所得稅部分。舊制雖有土地交易所得免稅規定,但105年起實施房地合一稅後,105年後取得土地交易所得須依房地合一新制分開計算應納稅額,不再免稅。
D✕
錯在營業稅部分。土地銷售於營業稅法中明文列為免稅項目,不論何時取得皆免營業稅。
公司出售土地租稅負擔
| 稅目 | 是否課稅 | 法源 | 備註 |
|---|
| 營業稅 | 免稅 | 營業稅法§8 | 土地為免稅貨物 |
| 營所稅(舊制) | 免稅 | 所得稅法 | 104年底前取得 |
| 營所稅(房地合一) | 課稅(分開計算) | 所得稅法§24-5 | 105年後取得,不併計營利事業所得額 |
| 土地增值稅 | 課稅 | 土地稅法 | 本題未問 |
本題關鍵在「105年購入」。若考生只記得「土地交易免營所稅」舊觀念會誤選C。房地合一稅自105年1月1日施行,取得日在該日後之土地,出售時須併入營所稅,這是新制考點熱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