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促進性別平等之規範,下列何者不是我國憲法明文規定?
A各種選舉,應以法律規定婦女當選名額正確答案
B女性勞動者應予以特別之保護
C國家應保護母性,實施婦女兒童福利政策
D國家應保障女性在教育上享有與男性平等的權利
答案與詳解
本選項為正解。憲法第134條原文為「各種選舉,應規定婦女當選名額,其辦法以法律定之」,意即憲法本身已直接要求「應規定婦女當選名額」,法律僅是規範「實施辦法」。選項 A 將其改寫為「各種選舉,應以法律規定婦女當選名額」,文義上把婦女當選名額的設置交由法律決定,與憲法直接命令「應規定名額」的明文不符,因此本選項並非憲法明文規定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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