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合會者,謂由會首邀集二人以上為會員,互約交付會款及標取合會金之契約。下列關於合會之敘述,何者錯誤?
A法人不得為會員正確答案
B會首不得兼為同一合會之會員
C無行為能力人不得參加其法定代理人為會首之合會
D首期合會金應經投標,由得標會員取得
答案與詳解
公告正解標 A,但本敘述依民法第 709-2 條第 1 項「會首及會員,以自然人為限」其實是正確敘述。法人確實不得為合會會員。若要將 A 判為錯誤,可能的解釋是命題者認為「法人不得為會員」表述不完整(因條文同時禁止法人為會首),但這屬命題瑕疵,並非法律上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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