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公平交易管理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110 年第 14 題單選題考點:有權vs表見考點:表見代理要件
若將與代理相關情形分成以下5種情況:①本人已授與代理權 ②由自己之行為表示以代理權授與他人者 ③知他人表示為其代理人而不為反對之表示者 ④以本人名義為法律行為 ⑤第三人並非明知其無代理權或並非可得而知者。下列何種組合能最正確表達構成表見代理之要件?
B正確答案
表見代理要件:本人造成外觀(②或③)+ 代理人以本人名義行為(④)+ 第三人善意(⑤),不需本人真的授權(排除①)。
逐選項解析
A①②③④⑤有權vs表見✕ 錯誤
全選錯誤。①「本人已授與代理權」屬於「有權代理」,根本不會進入表見代理的討論範疇。表見代理的前提恰恰是「無權代理」但有授權外觀。
B②③④⑤表見代理要件✓ 正確
正解。民法第169條表見代理兩種類型:②自己行為表示授權他人、③知他人以其名義為代理而不反對;再加上④以本人名義為法律行為、⑤第三人善意無過失,完整構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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