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勞工行政類科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13 年第 20 題單選題
勞工甲於公司已經連續上班 10 年,期間公司持續投保勞工保險,後來發現自己懷孕,隨後於孕期 6 個月時感到不適,所以離職安胎並退出勞工保險,直到生產後均未再加保。請問甲是否可請領勞工保險之生育給付?
A甲不能領取生育給付,因為生產時並未處於勞工保險有效期間
B甲不能領取生育給付,因為未在生產後再加保勞工保險
C甲應可領取生育給付,因為可以推算勞工在分娩前已有足夠勞保年資,且是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正確答案
D甲應可領取生育給付,只要有參加過勞工保險,就必然可以領取生育給付,跟保險年資、何時懷孕生產無關
C正確答案
勞保生育給付不必生產當下仍在保;在保期間懷孕、年資足夠,退保後因同一懷孕事故分娩仍可領。
為什麼答案是 C
正確。甲已連續投保 10 年,遠超過分娩所需保險日數;且是在勞保有效期間懷孕,孕期 6 個月才離職退保,之後生產可認為是同一懷孕事故,因此得請領生育給付。
考點:退保例外考點:加保要件考點:生育給付考點:要件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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