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建築師營建法規與實務105 年第 63 題單選題
依據政府採購法第六章爭議處理有關申訴審議委員會組成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為處理機關採購之廠商申訴及機關與廠商間之履約爭議調解,分別設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置委員7人至35人
B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委員組成,其中3人並得由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市)政府高級人員派兼之
C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委員組成,由該管地方法院聘請社會賢達之公正人士擔任正確答案
D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委員組成其中由政府高級人員派兼人數不得超過全體委員人數五分之一
C正確答案
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隸屬行政體系,委員由「主管機關及地方政府」聘請具法律或採購專長之公正人士擔任,絕非由「地方法院」聘請。
為什麼答案是 C
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委員應由「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市)政府」聘請具有「法律或採購相關專門知識」之公正人士擔任,而非由「地方法院」聘請社會賢達。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隸屬行政體系,委員由「主管機關及地方政府」聘請具法律或採購專長之公正人士擔任,絕非由「地方法院」聘請。
看到「地方法院」秒選!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是行政機關內部的爭議處理機制,與司法體系(法院)無關,聘任權在行政機關。
逐選項分析
A✕
敘述正確。依政府採購法第86條規定,主管機關(工程會)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為處理申訴及履約爭議調解,設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置委員7人至35人。
B✕
敘述正確。依同法第86條規定,委員中得有3人由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市)政府高級人員派兼之。
C✓ 正確
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委員應由「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市)政府」聘請具有「法律或採購相關專門知識」之公正人士擔任,而非由「地方法院」聘請社會賢達。
D✕
敘述正確。依同法第86條但書規定,由政府高級人員派兼人數,不得超過全體委員人數五分之一,以確保委員會的公正性與獨立性。
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組成要件 (政府採購法第86條)
| 項目 | 法定內容 | 常見考試陷阱 |
|---|
| 設立與聘任機關 | 主管機關(工程會)及直轄市、縣(市)政府 | 誤植為地方法院、行政法院 |
| 委員人數 | 7人 至 35人 | 數字陷阱 (如5-15人) |
| 委員資格 | 具法律或採購相關專門知識之公正人士 | 僅稱社會賢達或無專業要求 |
| 政府人員派兼限制 | 最多3人,且不得超過全體委員 1/5 | 比例陷阱 (如1/3或無限制) |
考選部最愛將「行政體系」的救濟或調解委員會,故意替換成「司法體系」(如地方法院)。請記住,政府採購的申訴與調解屬於「行政程序」,聘任權絕對在行政機關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