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建築師營建法規與實務105 年第 37 題單選題
有關都市更新條例及其施行細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公聽會程序之進行,只能以文字形式為之
B主管機關辦理審議權利變換計畫及處理有關爭議時,與案情有關之人民或團體代表不得列席陳述意見
C都市更新之案件於審議時任何人民或團體僅得於審議後以書面向主管機關提出意見
D舉辦公聽會時,應邀請相關人等參加,並以傳單周知更新單元內門牌戶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都更公聽會須邀請利害關係人並以傳單周知門牌戶,確保程序透明與民眾參與。
為什麼答案是 D
正解!舉辦公聽會應邀請權利關係人、相關機關等參加,並以傳單周知更新單元內門牌戶,確保每一戶都收到通知,這是都更程序正當性的核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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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都更公聽會須邀請利害關係人並以傳單周知門牌戶,確保程序透明與民眾參與。
看到「只能」「不得」「僅得」等絕對性字眼,通常是錯的;選擴大參與的選項準沒錯。
逐選項分析
A✕
公聽會本質就是讓民眾「口頭陳述意見」的場合,怎麼可能只用文字?公聽會程序可用影音、口頭、書面等多元形式進行,「只能以文字」明顯違反公聽會本意。
B✕ 陷阱
都更條例明定審議權利變換計畫或處理爭議時,與案情有關之人民或團體代表「得」邀請或通知列席陳述意見,這是保障民眾參與權的設計,絕非「不得」列席。
C✕ 陷阱
「僅得於審議後以書面」限制錯誤。實際上民眾可於公開展覽期間以書面提出意見,或於審議時經邀請、通知列席陳述意見,並非只能事後補書面。
D✓ 正確
正解!舉辦公聽會應邀請權利關係人、相關機關等參加,並以傳單周知更新單元內門牌戶,確保每一戶都收到通知,這是都更程序正當性的核心要求。
都更程序民眾參與三階段
| 階段 | 方式 | 參與方式 | 通知對象 |
|---|
| 事業概要/計畫前 | 公聽會 | 口頭+書面陳述 | 門牌戶(發傳單) |
| 審議階段 | 列席陳述 | 利害關係人得列席 | 案情相關人民/團體 |
| 公開展覽 | 書面意見 | 任何人皆可提書面 | 公告周知 |
都更案涉及私有財產與公共利益的拉鋸,出題重點在測考生是否掌握「程序正當性優先於效率」的立法思維。公聽會不只是形式,而是讓利害關係人實質表達意見的憲法保障機制,因此通知範圍必須明確到「門牌戶」而非僅「土地所有權人」,避免漏列實際居住者或租戶。考生最容易錯在誤以為「簡化程序=合法」,但都更條例反而強調多層次參與:公聽會、聽證會、審議會各有功能,不能互相替代。判斷關鍵在於「有沒有實質保障不同立場的人都能發聲」,而非追求行政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