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會計師稅務法規112 年第 2 題單選題
個人 111 年度符合下列何種情形,免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計算繳納所得稅?
A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個人,有香港來源所得新臺幣 200 萬元
B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個人,有基本所得額新臺幣 800 萬元
C111 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有投資抵減稅額新臺幣 1 萬元
D外國人 111 年 8 月至 12 月受外國公司派遣來我國工作,取得國外薪資新臺幣 800 萬元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最低稅負制)僅適用於「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非居住者(在台未滿183天之外國人)不適用。
為什麼答案是 D
外國人 8 月至 12 月來台工作,當年度在台居留未滿 183 天,屬「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不適用最低稅負制。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最低稅負制)僅適用於「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非居住者(在台未滿183天之外國人)不適用。
看到「外國人短期來台」直接排除最低稅負制,因為非居住者不適用。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境內居住者的海外所得(含港澳來源所得)全年合計達 100 萬元以上者,需計入基本所得額。200 萬元已達門檻,須申報。
B✕
111 年度基本所得額扣除額為 670 萬元,基本所得額 800 萬元已超過扣除額,須計算基本稅額並繳納。
C✕ 陷阱
最低稅負制的目的就是防止高所得者透過投資抵減等租稅優惠過度減稅,有投資抵減稅額者正是要比較一般稅額與基本稅額,不能免除。
D✓ 正確
外國人 8 月至 12 月來台工作,當年度在台居留未滿 183 天,屬「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不適用最低稅負制。
個人最低稅負制適用要件(111年度)
| 項目 | 門檻/條件 | 是否須申報 | 備註 |
|---|
| 適用對象 | 境內居住之個人(居留≥183天) | 是 | 非居住者不適用 |
| 基本所得額扣除額 | 670 萬元 | 超過才須繳 | 每年公告調整 |
| 海外所得門檻 | 全戶 100 萬元以上 | 須全額計入 | 含港澳 |
| 投資抵減稅額 | 不論金額 | 須比較計算 | 防租稅規避 |
考生常誤以為「只要金額高就要課最低稅負」,忽略最根本的「適用主體」要件。D 選項外國人在台僅 5 個月(未滿 183 天),根本不是最低稅負制的適用對象,金額再高也不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