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及相關規定,外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銷售電子勞務予境內自然人,年銷售額超過新臺幣多少元,即應依法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稅籍登記?
A48 萬元正確答案
B36 萬元
C24 萬元
D12 萬元
答案與詳解
依營業稅法第 28 條之 1 及財政部相關公告,外國事業在我國無固定營業場所,銷售電子勞務予境內自然人,年銷售額超過 48 萬元者,應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稅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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