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長官為確保監獄的秩序與安全,對於受刑人發受之書信,不論其來源為何,一律開拆查閱,是限制受刑人下列何種基本權?
A正確答案
開拆查閱書信直接侵害憲法第12條保障之祕密通訊自由,釋字756號已明確宣告監所一律檢閱書信違憲。
為什麼答案是 A
憲法第12條保障人民祕密通訊自由,涵蓋書信、電話等通訊內容不被任意拆閱監看。釋字756號指出監獄一律開拆受刑人書信,違反比例原則,侵害祕密通訊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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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開拆查閱書信直接侵害憲法第12條保障之祕密通訊自由,釋字756號已明確宣告監所一律檢閱書信違憲。
看到「書信、通訊、電話監聽」→ 秒選祕密通訊自由(憲§12)。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憲法第12條保障人民祕密通訊自由,涵蓋書信、電話等通訊內容不被任意拆閱監看。釋字756號指出監獄一律開拆受刑人書信,違反比例原則,侵害祕密通訊自由。
B✕ 陷阱
人身自由指身體行動不受逮捕、拘禁之自由(憲§8)。受刑人本已依法限制人身自由,但本題爭點是「書信被拆閱」,與身體拘束無關。
C✕
財產權保障的是財產之使用、收益、處分(憲§15)。書信內容屬通訊隱私而非財產利益,錯置基本權類型。
D✕
訴訟權是向法院請求救濟的權利(憲§16)。本題是監獄管理行為限制書信往來,與訴訟救濟管道無關。
受刑人基本權常見考點對照
| 行為樣態 | 受限基本權 | 憲法依據 | 相關釋字 |
|---|
| 開拆檢查書信 | 祕密通訊自由 | 憲法第12條 | 釋字756號 |
| 限制閱讀書籍、投稿 | 言論/表現自由 | 憲法第11條 | 釋字756號 |
| 不許會見律師、申訴管道受阻 | 訴訟權 | 憲法第16條 | 釋字653、691號 |
| 戒具使用、單獨監禁 | 人身自由 | 憲法第8條 | 相關監獄行刑法規 |
最大陷阱是B人身自由——很多考生看到「受刑人」就直覺選人身自由。但受刑人入監本就已經限制人身自由,題目問的是「開拆書信」這個動作另外侵害什麼權利,答案要鎖定「書信=通訊」對應秘密通訊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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