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基本權之限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法律保留原則之法律,不限國會法律,亦包括地方自治條例
B法律明確性原則,係指法律規定之意義應非難以理解,且為一般受規範者所得預見,並可經由司法審查加以確認
C比例原則之狹義比例原則,係指限制基本權利時,應選擇侵害最小之手段正確答案
D刑事處罰如有罪與罰不相當之情形,亦屬違反比例原則
C正確答案
狹義比例原則是「損益衡量」,不是「最小侵害」,後者是必要性原則。
為什麼答案是 C
錯誤!「選擇侵害最小手段」是「必要性原則(最小侵害原則)」,而非狹義比例原則。狹義比例原則是指手段造成的損害與所追求目的須相稱(損益均衡),本題為要選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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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狹義比例原則是「損益衡量」,不是「最小侵害」,後者是必要性原則。
比例原則三階段:適當性→必要性(最小侵害)→狹義比例(損益衡量),別搞混!
逐選項分析
A✕
釋字第 38、738 號肯認地方自治條例亦屬「法律保留」所稱之法律位階規範,地方立法權有民主正當性,故 A 正確。
B✕
這是釋字第 432、521、636 號對法律明確性原則的經典三要件:可理解、可預見、可司法審查,B 為標準定義,正確。
C✓ 正確
錯誤!「選擇侵害最小手段」是「必要性原則(最小侵害原則)」,而非狹義比例原則。狹義比例原則是指手段造成的損害與所追求目的須相稱(損益均衡),本題為要選的答案。
D✕
釋字第 669、775 號均指出罪刑不相當(刑度過重)違反罪刑相當原則,屬比例原則之違反,D 正確。
比例原則三階層(釋字 476、544 號)
| 子原則 | 別名 | 審查內容 | 白話 |
|---|
| 適當性原則 | 合目的性 | 手段能否達成目的 | 有沒有用 |
| 必要性原則 | 最小侵害原則 | 是否為侵害最小手段 | 有沒有更溫和的方法 |
| 狹義比例原則 | 衡量性原則 | 損害與目的是否相稱 | 划不划算 |
命題者把「必要性原則」的定義(最小侵害手段)貼到「狹義比例原則」頭上,考生若只記得「比例原則=不要過度」很容易誤判 C 為正確。必背三階層對應關係:適當性(有用)、必要性(最小侵害)、狹義比例(損益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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