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釋字第696號解釋,針對夫妻非薪資所得應由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合併申報且合併計算其稅額之規定,宣告違憲,係違反下列何種憲法原則?
A比例原則
B信賴保護原則
C平等原則正確答案
D租稅法定主義
C正確答案
釋字696號認為夫妻合併計稅導致已婚者稅負高於未婚同居者,違反婚姻中立與平等原則。
為什麼答案是 C
合併計稅使累進稅率下已婚者稅負高於單身或未婚同居者,形成對婚姻之懲罰,違反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婚姻家庭之差別待遇無正當理由)。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釋字696號認為夫妻合併計稅導致已婚者稅負高於未婚同居者,違反婚姻中立與平等原則。
看到「夫妻合併 vs 個人申報」產生稅負差異 → 直接鎖定平等原則。
逐選項分析
A✕
比例原則檢視手段與目的是否合比例。本號解釋重點不在手段過當,而在「已婚 vs 未婚」差別待遇,故非主軸。
B✕
信賴保護針對法規變動對人民既有信賴的保障。本案爭點是合併計稅的結構性不公,與信賴保護無關。
C✓ 正確
合併計稅使累進稅率下已婚者稅負高於單身或未婚同居者,形成對婚姻之懲罰,違反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婚姻家庭之差別待遇無正當理由)。
D✕ 陷阱
租稅法定指稅捐要件應由法律明定。本案有法律依據(所得稅法),問題出在內容不平等,而非無法律授權,易混淆。
釋字696號速記
| 項目 | 內容 |
|---|
| 爭點 | 夫妻非薪資所得合併計稅 |
| 結果 | 違憲,2年內修法 |
| 依據 | 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 |
| 理由 | 已婚稅負 > 未婚同居,婚姻懲罰 |
看到「稅」就想填租稅法定是最大陷阱。租稅法定檢查「要件有無法律依據」,本案法律明明有規定,問題是規定本身造成不公平,屬平等原則審查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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