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2 類科共用卷
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財稅行政類科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財稅行政類科
民法概要10814單選題

甲、乙、丙三人分別共有 A 地,應有部分各三分之一,甲未經乙、丙之同意,以自己名義與丁訂立買賣契約,將 A 地賣給丁,並以移轉所有權之意思將 A 地登記給丁。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與丁訂立之買賣契約無效
B甲得自由處分共有物之全部
C甲得自由處分共有物之一部
D甲之處分得乙、丙承認始有效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甲出賣共有物之買賣契約有效,但移轉所有權之物權行為屬無權處分,須經其他共有人承認始生效力。

為什麼答案是 D

甲將 A 地所有權移轉登記給丁之物權行為,逾越其應有部分,屬無權處分。依民法第118條第1項,經有權利人(乙、丙)承認始生效力。

考點:負擔行為考點:共有物之處分考點:應有部分考點:無權處分
載入中…

民法概要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民法概要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