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2 類科共用卷 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財稅行政類科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財稅行政類科民法概要108 年第 13 題單選題下列關於損害賠償之敘述,何者正確?A損害賠償之方法以回復原狀為原則,金錢賠償為例外,此係強行規定B損害賠償之債,以有損害之發生為必要正確答案C損害賠償之範圍不得事前約定D損害之發生,被害人與有過失者,法院仍不得減輕或免除賠償金額 答案與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