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2 類科共用卷
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財稅行政類科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財稅行政類科
民法概要1089單選題

甲出租 A 屋給乙,乙並支付新臺幣 2 萬元押租金。依民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押租金之目的,在於擔保出租人之租賃債務
B押租金為要物契約正確答案
C出租人收取押租金,視為有保證之約定
D押租金契約無效者,租賃契約也因此無效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押租金契約是從屬於租約的要物契約,須實際交付金錢才成立,用以擔保承租人之債務。

為什麼答案是 B

正確。押租金契約為要物契約,除雙方合意外,還須承租人「實際交付」押租金,契約才成立。本題乙支付 2 萬元時,押租金契約方成立生效。

考點:擔保對象錯置考點:要物契約考點:擔保 vs 保證考點:從屬性方向
載入中…

民法概要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民法概要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