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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財稅行政類科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財稅行政類科
民法概要10816單選題

買賣之房屋是海砂屋時,依民法規定,買受人得為下列何種主張?

A解除契約正確答案
B終止契約
C請求買回
D請求另行交付無瑕疵之房屋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海砂屋屬物之瑕疵,買受人依民法第359條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

為什麼答案是 A

海砂屋為物之瑕疵,依民法第359條,買受人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解除契約為法定權利。

考點:物之瑕疵擔保考點:解除vs終止考點:買回權考點:特定物vs種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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