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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類科共用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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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10522單選題

下列何種情形,其收養可得撤銷?

A夫妻收養未共同為之正確答案
B子女出養未得父母親之同意
C養父母再將其養子女出養
D25 歲之單身收養人收養 7 歲之養子女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夫妻收養未共同為之屬違反民法第1074條,依第1079條之5可聲請法院撤銷收養。

為什麼答案是 A

夫妻應共同收養(民法第1074條),若違反此規定,依民法第1079條之5,他方配偶得自知悉起6個月內、或收養登記起1年內聲請法院撤銷。屬『可撤銷』而非無效。

考點:夫妻共同收養考點:父母同意(無效)考點:轉養合法考點:年齡差距(無效)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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