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3 類科共用卷 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商業行政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法制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財稅行政類科民法105 年第 22 題單選題下列何種情形,其收養可得撤銷?A夫妻收養未共同為之正確答案B子女出養未得父母親之同意C養父母再將其養子女出養D25 歲之單身收養人收養 7 歲之養子女 答案與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