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有 A 地市價 800 萬元,將其出賣於乙,價金600 萬元。甲其後又將 A 地出賣於丙,價金 700 萬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與丙間之 A 地買賣,是無權處分
B乙對甲之移轉 A 地所有權債權,優先於丙對甲之 A 地所有權移轉債權
C若丙取得 A 地所有權,則乙得向丙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D若乙取得 A 地所有權,丙得向甲請求因債務不履行所生之損害賠償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乙取得 A 地後,甲已無法對丙履行移轉登記義務,屬給付不能(民法第 226 條)。甲為可歸責之債務人,丙得依債務不履行規定向甲請求損害賠償,這是二重買賣落空方最典型的救濟途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