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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類科共用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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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10517單選題

下列關於時效取得之敘述,何者正確?

A善意無過失、和平、公然、自主的繼續占有他人之動產 5 年,即取得該動產之所有權正確答案
B惡意、和平、公然、自主的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 20 年,即取得該不動產之所有權
C無權繼續占有人之占有受第三人之無權侵奪,嗣後依民法第 962 條規定,回復其占有者,時效歸於中斷
D非表見之不動產役權得為時效取得之客體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動產善意取得時效為 5 年且直接取得所有權;不動產時效完成僅取得「登記請求權」,且不動產役權須以連續並表見者為限。

為什麼答案是 A

依民法第 768-1 條規定,以所有之意思(自主),5 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之動產,且占有之始為善意並無過失者,依法直接取得該動產之所有權。

考點:動產善意取得考點:不動產時效取得考點:時效中斷與回復考點:不動產役權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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