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2 類科共用卷 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法制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財稅行政類科民法108 年第 20 題單選題甲、乙為夫妻,乙生下丙女後過世。甲與丁女再婚後,丁收養丙。丙後與戊男結婚。丁於甲死後,依法與丙合意終止收養關係,翌日丙死亡。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因丁與戊屬直系姻親,故不得結婚正確答案B因丁與戊屬四親等旁系血親,故不得結婚C因丙死亡,丁得與戊結婚D因終止收養,丁得與戊結婚 答案與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