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2 類科共用卷 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法制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財稅行政類科民法108 年第 9 題單選題關於連帶債務之法律效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債權人得向債務人中一人、數人或其全體請求B債權人得向債務人其中一人,請求一部或全部之給付C債權人得向數債務人同時或先後請求D連帶債務人得向債務人其中一人,對債權人有債權者,他債務人不得以該債務人應分擔之部分,主張抵銷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