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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類科共用卷
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法制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財稅行政類科
民法10821單選題

關於繼承回復請求權與繼承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繼承權被侵害者,被害人或法定代理人應於知悉被侵害時起 3 年內,向地政機關請求回復之
B繼承,因被繼承人死亡而開始。被繼承人遭遇特別災難,而失蹤逾 2 年以上者,亦同
C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正確答案
D繼承人自繼承開始前 5 年內,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贈與者,該財產皆應視為其所得遺產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現行民法採「概括繼承、限定責任」原則,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的債務,僅以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民法第1148條第2項規定,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此即我國現行法之「法定限定繼承」原則。

考點:繼承回復請求權考點:死亡宣告考點:限定繼承考點:視為遺產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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