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聯招 地政政府採購法規、民法104 年第 18 題單選題考點:錯誤時點
於剩餘財產分配時,若夫妻因判決而離婚者,有關夫妻現存之婚後財產,其價值之計算,應以何時點為準?
A結婚時
B購入財產時
C起訴離婚時正確答案
D判決離婚時
C正確答案
判決離婚時的剩餘財產分配,婚後財產價值計算基準點為「起訴時」,非判決確定時。
逐選項解析
A結婚時錯誤時點✕ 錯誤
結婚時為婚姻關係成立之時點,與剩餘財產分配的計算基準無關,法無此規定。
B購入財產時錯誤時點✕ 錯誤
購入財產時僅是財產取得的時間點,不作為剩餘財產分配計算基準,法無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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