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聯招 地政政府採購法規、民法104 年第 41 題單選題
甲欠乙300萬元,甲有一房屋A,其基地B係向丙承租,甲將A屋設定抵押權給乙擔保借款,試問下列何者非抵押權效力所及?
AA屋
B甲對B地之承租權正確答案
C附加於建築物而不具獨立性之部分
DA屋之從物
B正確答案
抵押權效力及於抵押物本身、其從物、從權利及附加物,但對他人土地之租賃權屬債權,非抵押權效力所及。
逐選項解析
AA屋✕ 錯誤
A屋本身即為抵押物,抵押權當然及於A屋,並非「非抵押權效力所及」之情形。
C附加於建築物而不具獨立性之部分✕ 錯誤
附加於建築物而不具獨立性之部分(如增建廁所、圍牆),已與主物成為一體,抵押權效力當然及於之,非「非抵押權效力所及」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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