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法學大意106 年第 23 題單選題考點:彈劾成立的裁判形式考點:裁定與彈劾成立判決
立法院提出之總統彈劾案件,經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後,若認為彈劾案成立,應以何種形式作成決定?
A正確答案
立法院就總統、副總統提出彈劾案,經憲法法庭認定彈劾成立時,應作成「判決」,且主文應諭知被彈劾人解除職務。答案為 A。
逐選項解析
A判決彈劾成立的裁判形式✓ 正確
正確。憲法訴訟法第75條第1項明定「宣告彈劾成立之判決」,故認定彈劾案成立時,應以判決作成。
B裁定裁定與彈劾成立判決✕ 易錯陷阱
不正確。憲法訴訟法雖規定不受理可作成裁定(第32條),暫時處分亦得作成裁定(第43條),且第38條第2項表明憲法法庭亦可能作成實體裁定;但就本題特定的「宣告彈劾成立」,第75條第1項明定應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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