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法學大意106 年第 48 題單選題
下列何種傷害非屬刑法第10條所定之重傷?
C正確答案
刑法第10條第6項明定重傷定義,拔除指甲未達重大不治或難治之傷害,非屬重傷。
逐選項解析
A刺瞎一眼✕ 錯誤
刺瞎一眼屬毀敗一目之視能,符合刑法第10條第6項第1款重傷定義。
B砍斷右腳✕ 錯誤
砍斷右腳屬毀敗一肢以上之機能,符合刑法第10條第6項第4款重傷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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