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法學大意106 年第 49 題單選題考點:洩密罪要件考點:妨害投票秩序
甲當選縣議會議員,為配合黨團決議,於議長選舉過程中亮票。依實務見解,甲之行為應如何評價?
A成立刑法第132條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
B成立刑法第147條妨害投票秩序罪
C成立刑法第148條妨害投票秘密罪
D不成立犯罪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縣議會議長選舉依地方制度法採記名投票,亮票行為不構成妨害投票秘密或洩密罪,故不成立犯罪。
逐選項解析
A成立刑法第132條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洩密罪要件✕ 錯誤
刑法第132條規範洩漏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消息等,議長選舉之投票內容並非該條所稱應秘密事項,且實務見解認為議員亮票不構成洩密罪。
B成立刑法第147條妨害投票秩序罪妨害投票秩序✕ 錯誤
刑法第147條妨害投票秩序罪處罰妨害或擾亂投票之行為,議員配合黨團決議而亮票,實務上認為屬議會內部自律事項,不構成妨害投票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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