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考試五等考試-一般民政類科地方自治大意108 年第 46 題單選題
我國於民國39年起開始實施地方自治,當時所依據的法令是:
A省縣自治通則
B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正確答案
C省縣自治法
D地方制度法
B正確答案
民國39年台灣實施地方自治依據的是行政命令『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非正式法律。
為什麼答案是 B
民國39年4月台灣省政府訂頒『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以行政命令方式開啟台灣地方自治,是當時唯一依據。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民國39年台灣實施地方自治依據的是行政命令『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非正式法律。
看到『民國39年』『開始實施』直接選B,其他三個都是後來才有的。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省縣自治通則雖於行憲後被憲法明定為地方自治法源,但因兩岸情勢從未制定公布,所以39年根本沒有此法可依。
B✓ 正確
民國39年4月台灣省政府訂頒『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以行政命令方式開啟台灣地方自治,是當時唯一依據。
C✕
省縣自治法於民國83年才制定公布,用以取代綱要並給予法律位階,但民國88年即被地方制度法取代。時間不符。
D✕
地方制度法於民國88年1月25日公布施行,為現行地方自治主要法源,與39年時空差距近50年。
台灣地方自治法源演進
| 時期 | 年份 | 依據 | 性質 |
|---|
| 綱要時期 | 民國39年 | 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 | 行政命令 |
| 法律化時期 | 民國83年 | 省縣自治法、直轄市自治法 | 法律 |
| 現行時期 | 民國88年至今 | 地方制度法 | 法律 |
最容易誤選A『省縣自治通則』,因為憲法第108條確實明定此法為地方自治依據,但它從未制定公布過,屬『憲法上存在、現實中沒有』的特殊法源,千萬別跟實際施行的綱要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