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考試五等考試-一般民政類科地方自治大意108 年第 34 題單選題
有關縣(市)總預算案審議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總預算案應於會計年度開始3個月前送達於縣(市)議會
B縣(市)議會應於會計年度開始2個月前審議完成
C總預算案在年度開始後3個月內未完成審議,縣(市)政府得就未審議完成部分,報請內政部邀集各有關機關協商,於1個月內決定之正確答案
D縣(市)議會對於預算案得為合理刪減或增加支出之提議
C正確答案
縣(市)預算案應於年度開始2個月前送達、1個月前審完;議會不得增加支出;逾期未審由內政部協商。
為什麼答案是 C
正確。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總預算案在年度開始後3個月內未完成審議,縣(市)政府得報請內政部邀集協商,於1個月內決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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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縣(市)預算案應於年度開始2個月前送達、1個月前審完;議會不得增加支出;逾期未審由內政部協商。
秒解技巧:直轄市送達3個月,縣市與鄉鎮市2個月;審完皆1個月。議會審預算絕對不能加錢(增加支出)。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錯誤。縣(市)總預算案應於會計年度開始「2個月前」送達縣(市)議會;直轄市才是3個月前。
B✕
錯誤。縣(市)議會應於會計年度開始「1個月前」審議完成,而非2個月前。
C✓ 正確
正確。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總預算案在年度開始後3個月內未完成審議,縣(市)政府得報請內政部邀集協商,於1個月內決定之。
D✕ 陷阱
錯誤。地方議會對於行政機關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僅能刪減或凍結。
地方總預算案審議時程與權限對照表
| 層級 | 送達議會期限 | 審議完成期限 | 逾期未審議之協商機關 |
|---|
| 直轄市 | 會計年度開始3個月前 | 會計年度開始1個月前 | 行政院 |
| 縣(市) | 會計年度開始2個月前 | 會計年度開始1個月前 | 內政部 |
| 鄉(鎮、市) | 會計年度開始2個月前 | 會計年度開始1個月前 | 縣政府 |
命題者常將「直轄市」與「縣(市)」的預算送達期限混淆。直轄市為3個月前,縣(市)與鄉(鎮、市)皆為2個月前;審議完成期限則一律為1個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