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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考試五等考試-一般民政類科地方自治大意1086單選題

憲法第111條規定,事務有全國一致之性質者屬於中央,有全省一致之性質者屬於省,有一縣之性質者屬於縣,是屬於何種理論的實踐?

A均權理論正確答案
B均衡理論
C分權理論
D權衡理論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憲法第111條依事務性質分配中央與地方權限,正是孫中山均權理論的體現。

為什麼答案是 A

孫中山主張均權制度,反對中央集權也反對地方分權,改以「事務性質」作為權限劃分標準,憲法第111條正是此理論的具體化。

考點:均權理論考點:誤導名詞考點:地方分權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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