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憲法規定,立法院常會會期每年兩次,第一次會期為每年之何時?
A一月至六月底
B二月至五月底正確答案
C二月至六月底
D一月至五月底
B正確答案
憲法第68條規定立法院常會每年兩次,第一次為2月至5月底,第二次為9月至12月底。
為什麼答案是 B
憲法第68條明定立法院第一會期為2月至5月底,共4個月。第二會期為9月至12月底,也是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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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憲法第68條規定立法院常會每年兩次,第一次為2月至5月底,第二次為9月至12月底。
口訣:『二五九十二』→ 2月到5月、9月到12月,兩個會期各4個月。
逐選項分析
A✕
一月至六月底錯誤,立法院會期起始是2月非1月,結束是5月底非6月底,頭尾都錯。
B✓ 正確
憲法第68條明定立法院第一會期為2月至5月底,共4個月。第二會期為9月至12月底,也是4個月。
C✕ 陷阱
陷阱選項!2月起始正確,但結束誤植為6月底。實務上會期結束於5月底,考生常誤以為延至6月。
D✕
一月至五月底錯誤,起始月份2月才對。注意立法院不是1月開議。
立法院常會會期(憲法第68條)
| 會期 | 起始 | 結束 | 月數 |
|---|
| 第一會期 | 2月1日 | 5月31日 | 4個月 |
| 第二會期 | 9月1日 | 12月31日 | 4個月 |
最常見陷阱是把結束月份從5月底改成6月底(C選項),或把起始從2月改成1月(A、D)。記住『2月開議、5月底休會』,兩次會期中間有6、7、8月共3個月休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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