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法源之位階與效力,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地方自治條例效力優先於中央法規命令
B緊急命令不得牴觸法律
C法適用機關應優先適用下位階法源正確答案
D普通法規定優於特別法規定
C正確答案
官方答案為C。法適用機關於具體案件中,應優先適用位階較低、內容具體之法源(如法規命令、自治條例等),僅於其牴觸上位階法源時,方不予適用並回歸適用上位法源;A、B、D均有誤。
逐選項解析
A地方自治條例效力優先於中央法規命令✕ 錯誤
錯。地方自治條例不得當然優先於中央法規命令。自治條例若牴觸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中央法規,即屬無效;可見其效力並非概括優先於中央法規命令。
B緊急命令不得牴觸法律✕ 錯誤
錯。緊急命令係總統依憲法增修條文發布之非常命令,其效力得暫時變更或替代法律之規定,僅不得牴觸憲法。故『緊急命令不得牴觸法律』之敘述有誤,其實質上得以其規定變更或替代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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