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法律與行政命令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行政命令在補充法律規範之不足
B行政命令牴觸法律者得撤銷正確答案
C定名為條例、通則者,均屬法律
D行政命令原則上需要法律的授權
B正確答案
行政命令牴觸法律者「無效」而非「得撤銷」,此為中央法規標準法明文。
為什麼答案是 B
此為題目要選的錯誤敘述。依憲法第172條及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1條,命令牴觸法律者「無效」,不是「得撤銷」。無效 = 自始不生效力;撤銷 = 原有效,經撤銷後失效,兩者層級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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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行政命令牴觸法律者「無效」而非「得撤銷」,此為中央法規標準法明文。
看到「牴觸」配「得撤銷」就是陷阱!憲法第172條、中央法規標準法都用「無效」二字。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敘述。法律規定常較抽象,行政命令(如施行細則、辦法)功能就是補充法律細節,讓法律能實際運作。
B✓ 正確
此為題目要選的錯誤敘述。依憲法第172條及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1條,命令牴觸法律者「無效」,不是「得撤銷」。無效 = 自始不生效力;撤銷 = 原有效,經撤銷後失效,兩者層級完全不同。
C✕
正確敘述。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條明定法律得定名為「法、律、條例、通則」四種,故條例與通則均屬法律位階。
D✕
正確敘述。基於法律保留原則,行政命令(尤其是法規命令)原則上須有法律授權依據,涉及人民權利義務者更須明確授權。
法規位階牴觸效果
| 牴觸情形 | 法律效果 | 依據 | 性質 |
|---|
| 命令牴觸憲法 | 無效 | 憲法§172 | 自始不生效力 |
| 命令牴觸法律 | 無效 | 中央法規標準法§11 | 自始不生效力 |
| 法律牴觸憲法 | 無效 | 憲法§171 | 須經違憲審查 |
| 下級機關命令牴觸上級 | 無效 | 中央法規標準法§11 | 位階優先 |
出題者最愛把「無效」偷換成「得撤銷」。兩者在法律上是完全不同的概念:無效是自始不生效力,撤銷則是原本有效、經程序後才失效。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1條用字是「無效」,背熟這個字就能秒殺此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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