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可歸責於旅遊營業人之事由下,其所提供之旅遊服務不具通常之價值與約定之品質時,有關旅客得主張之權利,下列何者錯誤?
A應定相當之期限,請求改善正確答案
B不為改善或不能改善時,得請求減少費用
C難於達到預期目的者得終止契約,並請求旅遊營業人送回原出發地,所生費用由旅遊營業人負擔
D得請求損害賠償
答案與詳解
錯誤。依民法§514-7,旅客得「請求旅遊營業人改善之」,並未規定須「定相當之期限」。這是與承攬瑕疵擔保(§493 須定期限)的混淆陷阱,考選部最愛這樣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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