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釋字第 728 號解釋認為「祭祀公業條例施行前已存在之祭祀公業,其派下員依規約定之」之規定未違背憲法性別平等之意旨,下列何者非此號解釋文所採之原則?
A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B比例原則正確答案
C私法自治原則
D法安定性原則
B正確答案
釋字 728 以法律不溯及、法安定性、私法自治為由,認祭祀公業舊規約派下員限男不違憲;未以比例原則審查。
為什麼答案是 B
釋字 728 並未進行比例原則(目的、手段、必要性、狹義比例)之違憲審查,而是以尊重私法自治與既存法秩序為由作合憲解釋,故比例原則非本號所採,為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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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釋字 728 以法律不溯及、法安定性、私法自治為由,認祭祀公業舊規約派下員限男不違憲;未以比例原則審查。
記憶法:「溯、安、私」三兄弟護航舊規約,比例原則沒上場 → 選 B。
逐選項分析
A✕
釋字 728 強調祭祀公業條例施行前既已存在之規約,屬舊有法律關係,基於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不宜以新法回溯否定,故本號確有採此原則。
B✓ 正確
釋字 728 並未進行比例原則(目的、手段、必要性、狹義比例)之違憲審查,而是以尊重私法自治與既存法秩序為由作合憲解釋,故比例原則非本號所採,為正解。
C✕
解釋理由書明示派下員身分由規約自行約定,屬人民自主形成私法關係之範疇,國家應予尊重,係明確援用私法自治原則。
D✕ 陷阱
為維護既有祭祀公業數十年運作所形成之權利義務關係,避免一夕變動衝擊社會秩序,解釋文以法安定性原則支持合憲結論。
釋字 728 號採用原則一覽
| 原則 | 是否採用 | 在本號的作用 |
|---|
| 法律不溯及既往 | ✅ 採用 | 新法不及於施行前既存規約 |
| 法安定性 | ✅ 採用 | 保障既有派下關係之穩定 |
| 私法自治 | ✅ 採用 | 尊重規約自行約定派下員資格 |
| 比例原則 | ❌ 未採 | 未進行手段必要性審查 |
考生看到「性別平等」直覺聯想到平等權違憲審查常用的比例原則,誤以為本號一定採比例原則。但釋字 728 其實「閃避」了實質審查,改用私法自治+法安定性+不溯及既往三原則作合憲結論,這也是本號最具爭議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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