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者人員或機關、團體,不得請求法官評鑑委員會對法官進行個案評鑑?
A受評鑑法官所屬機關法官 2 人正確答案
B受評鑑法官所屬機關、上級機關
C受評鑑法官所屬法院管轄區域之律師公會
D登記財產總額新臺幣 1 千萬元以上,且經許可設立 3 年以上之財團法人,對健全司法具有成效,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
答案與詳解
依據法官法規定,受評鑑法官所屬機關法官須「三人以上」始得請求個案評鑑,2人不足法定人數,故不得請求。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