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五等-庭務員類科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106 年第 29 題單選題
法官不能執行職務時,暫代職務之期間不得逾多久?
D正確答案
法官不能執行職務時,暫代職務期間不得逾 6 個月,這是法院組織法的明文規定。
為什麼答案是 D
正解。依法院組織法規定,法官不能執行職務時,由其他法官暫代,暫代期間不得逾 6 個月(半年),逾期須另為處置。
考點:期間誤判考點:干擾選項考點:近似值陷阱考點:暫代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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