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關於立法院決議之覆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得提請覆議之標的為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及條約案
B行政院移請立法院覆議,須經總統核可
C立法院對於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
D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或辭職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錯誤。現行規定為「全體立委1/2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無「或辭職」的選項。辭職是舊憲法規定,增修後已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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