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已喪偶,育有乙、丙、丁3名子女,甲死亡時留下1,100萬元存款,負債200萬元,死亡前一年將一塊價值300萬元的土地贈與丁為生日禮物,並於遺囑交代,遺產全數由乙繼承,則丙繼承之金額為若干?
A0元
B150萬元正確答案
C200萬元
D300萬元
答案與詳解
特留分算定基礎 = 1100萬 - 200萬 = 900萬(生日禮物不歸扣)。丙為直系血親卑親屬,特留分為應繼分(1/3)的二分之一,即 1/6。900萬 × 1/6 = 1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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