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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0925單選題

甲已喪偶,育有乙、丙、丁3名子女,甲死亡時留下1,100萬元存款,負債200萬元,死亡前一年將一塊價值300萬元的土地贈與丁為生日禮物,並於遺囑交代,遺產全數由乙繼承,則丙繼承之金額為若干?

A0元
B150萬元正確答案
C200萬元
D300萬元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遺囑只能處分特留分以外部分,丙的特留分被侵害時可行使扣減權,特留分=應繼分的1/2。

為什麼答案是 B

遺產900萬(1100-200負債),三子女應繼分各300萬,特留分為應繼分1/2即150萬,丙可扣減得150萬。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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